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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轉讓通知 廈門市輝鵬健身器材有限公司、陳毅華、高立元: 依據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思民初字第7865號民事判決書,貴方應向我司償付以下款項:(1)貨款240萬元及資金占用費(前述資金占用費按照月息1.5%的標準計算,其中120萬元自2013年12月26日起算、120萬元自2014年1月8日起算,均計至本判決確定的還款之日止);(2)代理費45,000元及違約金(前述違約金按照欠款本金的日萬分之五計算,其中:22,500元自2013年12月26日起算、22,500元自2014年1月8日起算,均計至本判決確定的還款之日止);(3)貴方因遲延履行前述生效判決而應向我司加倍支付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雖經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截至目前,貴方對前述債務未作任何清償。 2025年11月7日,我司已將上述債權及相應從權利轉讓給中國廈門國際經濟技術合作有限公司?,F特就該債權轉讓事實通知貴方。自上述債權轉讓之日起,由中國廈門國際經濟技術合作有限公司對貴方行使債權人的一切權利。 通知人:廈門非金屬礦進出口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債權轉讓通知 陳東毅: 根據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廈民初字第198號民事判決書,我司對廈門市憶輝貿易有限公司(下稱憶輝公司)享有相應債權,陳東毅對憶輝公司在該判決書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此后,憶輝公司進入破產程序。依據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閩02破75號民事裁定書,我司對憶輝公司享有債權總額43,663,744.93元(其中本金為13,615,835.95元、孳息為8,064,398.52元、逾期付款違約金16269004.92元、其他為5,714,505.55元),目前該債權已受償158665.4元,尚有43505079.53元債權未得到清償。對于憶輝公司剩余未清償的前述債權,陳東毅仍應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025年11月7日,我司已將上述債權及相應從權利轉讓給中國廈門國際經濟技術合作有限公司。現特就該債權轉讓事實通知貴方。自上述債權轉讓之日起,由中國廈門國際經濟技術合作有限公司對憶輝公司和陳東毅行使債權人的一切權利。 通知人:廈門非金屬礦進出口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債權轉讓通知 廈門市美家龍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廈門市美家龍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美家龍(龍巖)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于勇、于帆: 依據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12)廈民初字第1036號民事判決書,貴方應向我司償付以下款項:(1)貨款和代理費18,858,500元;(2)承兌匯票墊款利息1,740,650元、逾期付款違約金1,065,963.5元(前述違約金系按照欠款本金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至2012年10月31日的違約金,應計至判決書確定的還款之日);(3)律師費145,400元、財產保全費5,000元;(4)貴方因遲延履行前述生效判決而應向我司加倍支付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經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從被執行人資產拍賣款中分回4,650,486元。但截至目前,剩余債權情況如下: (1)貨款和代理費14,208,014元;(2)承兌匯票墊款利息1,740,650元、逾期付款違約金1,065,963.5元(前述違約金系按照欠款本金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至2012年10月31日的違約金,應計至判決書確定的還款之日);(3)律師費145,400元、財產保全費5,000元;(4)債務人因遲延履行前述生效判決而應向甲方加倍支付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2025年10月31日,我司已將上述債權及相應從權利轉讓給中國廈門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現特就該債權轉讓事實通知貴方。自上述債權轉讓之日起,由中國廈門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對貴方行使債權人的一切權利。 通知人:廈門非金屬礦進出口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債權轉讓通知 廈門市輝鵬健身器材有限公司、陳毅華、陳偉鵬: 依據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廈民初字第584號民事判決書,貴方應向我司償付以下款項:(1)墊付貨款7,339,200元、資金占用費337,003.2元及逾期支付墊付貨款的違約金(前述違約金按照欠款本金的日萬分之五計算,其中:120萬元自2013年10月16日起算、109.92萬元自2013年10月23日起算、64萬元自2013年10月25日起算、84萬元自2013年11月6日起算、128萬元自2013年11月9日起算、108萬元自2013年11月16日起算、120萬元自2013年12月3日起算,均計至本判決確定的還款之日止);(2)代理費137,610元及違約金(前述違約金按照欠款本金的日萬分之五計算,其中:22,500元自2013年10月13日起算、20,610元自2013年10月19日起算、12,000元自2013年10月21起算、15,750元自2013年11月2日起算、24,000元自2013年11月5日起算、20,250元自2013年11月12日起算、22,500元自2013年11月29日起算,均計至本判決確定的還款之日止);(3)貴方因遲延履行前述生效判決而應向我司加倍支付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雖經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截至目前,貴方對前述債務未作任何清償。 2025年11月7日,我司已將上述債權及相應從權利轉讓給中國廈門國際經濟技術合作有限公司。現特就該債權轉讓事實通知貴方。自上述債權轉讓之日起,由中國廈門國際經濟技術合作有限公司對貴方行使債權人的一切權利。 通知人:廈門非金屬礦進出口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認領公告 2022年6月10日,福州海警局在閩侯高速公路養護工程有限公司碎石加工廠附近空地查獲1輛吊車(贛EC2610)。經調查,無法核實該車權屬?,F依法對該涉案車輛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請該車主攜帶相關有效證件材料到福州海警局認領,逾期我局將依法進行處理。 聯系電話:0591-83296110 聯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亭江鎮東街村坑里188號 福州海警局 2025年11月28日 公開道歉書 我叫蔣東成,四川省蓬溪縣人;我叫王鑫,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我叫江慶鉉,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我叫余佳豪,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我叫江海文,福建省武夷山市人。2023年12月13日晚至12月14日凌晨期間,我們犯非法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罪,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八個月及有期徒刑七個月的刑罰,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以前我們不懂法,現在經司法機關教育,已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我的行為造成了生態環境的破壞,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我十分懊悔,在此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真誠悔過,今后一定會以此為戒,自覺守法,積極保護生態環境。 道歉人:蔣東成、王鑫、江慶鉉、余佳豪、江海文 2025年11月28日 遺失聲明 黃瑪褂(平潭)家政服務有限公司遺失公章(編號:3501280026501)聲明作廢。 黃瑪褂(平潭)家政服務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蔡平華、胡祥松、宋建榕: 本會受理申請人福建三木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蔡平華之間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2024)榕仲受3043號],與被申請人胡祥松之間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2024)榕仲受3045號],與被申請人宋建榕之間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2024)榕仲受3046號],經本會依法缺席審理,已于2025年7月10日分別作出(2024)榕仲裁3043號、(2024)榕仲裁3045號、(2024)榕仲裁3046號《裁決書》?!恫脹Q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請于本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到本會領取《裁決書》。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60日即視為送達。 福州仲裁委員會 2025年11月28日 林旭、劉森玉、俞倫、鄭義仁: 本會受理申請人福建三木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林旭、劉森玉之間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2024)榕仲受3291號],與被申請人俞倫之間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2024)榕仲受3292號],與被申請人鄭義仁之間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2024)榕仲受3293號],經本會依法缺席審理,已于2025年7月10日分別作出(2024)榕仲裁3291號、(2024)榕仲裁3292號、(2024)榕仲裁3293號《裁決書》。《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請于本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到本會領取《裁決書》。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60日即視為送達。 福州仲裁委員會 2025年11月28日 施運通: 本院受理原告張佳麗與被告施運通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5)閩0602民初10306號民事判決書。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內來本院立案庭領取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28日 遺失聲明 永安市眾騰物流有限責任公司遺失車號為閩G62798(黃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證一本,證號:閩交運管明字350481203113號,聲明作廢。 永安市眾騰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遺失聲明 福州鼓樓永加科技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50102MABNQAUH71)不慎遺失公章一枚,印章編碼:35010210078307,聲明作廢。 福州鼓樓永加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遺失聲明 泉港區童心幼兒園不慎遺失銀行開戶許可證一份,核準號:J3971001441902;開戶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泉港區支行,賬號:100811466610010001,現聲明作廢。 泉港區童心幼兒園 2025年11月28日 遺失聲明 福鼎尚澤農產品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50982MADR0TBC2L,不慎遺失:合同專用章一枚,印章編碼:35098210033560,現聲明作廢! 福鼎尚澤農產品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遺失聲明 福州佰盈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遺失公章一枚,編碼35010310095678,現聲明作廢。 福州佰盈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聲明 福建省海峽經濟發展促進中心,原有的理事林小華,身份證號碼:350122197104193712,已于2014年離開福建省海峽經濟發展促進中心,并私自帶走公章不歸還。福建省海峽經濟發展促進中心理事長重新向公安機關申報,并刻制了新的公章。但是林小華依然用原公章假冒本中心的名義在外聯系其他單位和個人,簽署假合約等文件。福建省海峽經濟發展促進中心在此聲明,林小華私自在福建省海峽經濟發展促進中心以外所做的任何活動和行為,用福建省海峽經濟發展促進中心名義簽署的任何文件都是違法的假冒福建省海峽經濟發展促進中心簽署的,與福建省海峽經濟發展促進中心無關,福建省海峽經濟發展促進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和義務,并保留向林小華追索法律和經濟責任的權力。特此聲明。 福建省海峽經濟發展促進中心 2025年11月28日 遺失聲明 建甌市鼎暉物流有限公司不慎遺失車輛牌號:閩HB3628重型半掛牽引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證一份,證號:閩交運管南字350783215288號,現聲明作廢。 建甌市鼎暉物流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福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吊銷營業執照公告 德諾紙業(福建)有限公司等201家企業、福鼎市溪頭生態農業專業合作社等10家農民專業合作社(名單詳見福鼎市人民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欄): 本局立案調查的德諾紙業(福建)有限公司等201家企業連續2年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改正且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的案件、福鼎市溪頭生態農業專業合作社等10家農民專業合作社連續兩年未從事經營活動的案件,因上述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法定住所或經營場所查無下落,我局分別于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0日在福鼎市人民政府網站、《福建法治報》公告送達了擬吊銷營業執照聽證告知書,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和申請聽證要求。依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條,我局依法作出吊銷上述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決定。 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現予以公告送達上述行政處罰決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如對本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在本公告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福鼎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依法向霞浦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本局將依法向社會公示本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對公示信息有異議的,請聯系福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系電話:0593-7854278。 福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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