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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是一門技術,但對陳財坡而言,調解更是門一種藝術。每周一,這位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法院民一庭的青年法官總會早早到辦公室,安排一周的調解案件,籌劃具體的對策思路。 在晉安法院,陳財坡是調解率常年名列前茅的調解能手,在當事人眼中,他是專業又富有親和力的人民法官。調解工作已完全融入他的日常,成為他工作中不可剝離的一部分。 “把法律說透,阻力才能變小” 在陳財坡看來,交流的目的是“達成共識”,法官要先自己打好基礎。“把法律說透,阻力才能變小”是他的工作心得。 2024年底,在辦理一起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案件時,陳財坡見到了一肚子火氣的某小區業主小張。原來,才入住3年的房子,一場暴雨后飄窗就嚴重滲水,導致墻皮鼓包發黑,開發商派來的“包工頭”卻只輕飄飄留下一句“外墻再刷層防水膠就行”。 怒火中燒的小張,一紙訴狀將開發商和總包單位告上法庭。 接手案件后,陳財坡沒急著組織調解,而是先當起了“學徒”:他連夜鉆研建筑外墻防水技術規范,咨詢建工領域專家,把專業的“技術賬”先算明白。 說起陳財坡當“學徒”這事,該院書記員早已見怪不怪:“民生案件往往也會產生專業交叉的情況,要把糾紛掰扯清楚,就得先把‘技術賬’算清,再把‘法律賬’和‘經濟賬’攤給當事人看,調解工作便有了底氣。” 調解席上,陳財坡鋪開一張親手繪制的“訴訟流程圖”,將利弊講得明明白白:選定鑒定機構確定房屋“癥結”需45天、費用2萬元;制定修復方案加淋水試驗需30天、費用1萬元;若走訴訟程序,開發商和總包單位可能承擔近3萬元費用,雙方要陷入半年以上的糾紛拉鋸。 清晰的賬目讓原本對立的三方態度緩和。陳財坡順勢提出方案:開發商支付2.5萬元,由小張自行委托資質公司維修,后續不再承擔保修責任。“拿錢立刻修比追程序劃算多了。”小張率先點頭,開發商和總包單位隨即附和,三方當場簽字,糾紛一朝化解。 這種將專業法律判斷轉化為通俗方案的能力,是陳財坡建立信任的基礎;“技術賬+法律賬+經濟賬”的思路,正是他調解智慧的鮮明體現。 “秘訣在于以真心換真心” 如果說商品房糾紛的化解靠的是理性分析,那八旬老人的離婚案,則彰顯了陳財坡洞察人心的溫情、將“法理情”融會貫通的專業素養。 今年春節剛過,說著福州方言的吳老太攥著一張皺巴巴的紙條闖進晉安法院立案大廳,上面只有兩行字:老伴脾氣差,過不下去,堅決離婚。 兩位老人對法律流程并不熟悉,財產分配也無爭議,子女更是反復勸和。作為案件的承辦法官,陳財坡建議兩位老人先試著調解。 第一次調解時,老兩口吵得面紅耳赤,“我不想跟他(她)住一起”“離就離,誰怕誰”的氣話此起彼伏。陳財坡見狀,立刻打斷爭吵,用親切的福州方言拉起家常:“爺爺奶奶,我也算是孫輩,您倆有什么困難,可以跟我說……” 家常話暫時澆滅了火氣,但調解仍無實質進展。復盤時,陳財坡從“不想同住”這句話里抓到了關鍵——離婚或許只是老兩口解決居住矛盾的無奈選擇。他隨即采用“背靠背”調解:吳老太抹著眼淚說“可以不離婚,但必須分開住”,老先生則坦言“我就想圖個清靜,離婚也沒面子”。 需求精準匹配,解法自然浮現。陳財坡為兩位老人擬定分居協議,特意注明“不影響婚姻關系存續”。簽字時,老先生反復確認“這不算離婚吧”,得到否定答復后,吳老太也破涕為笑。 陳財坡創造性地用分居協議化解危機,展現了從釋法說理到修復關系的調解思路。 夕陽西下,陳財坡的辦公室依舊亮著燈,桌上新的調解方案剛具雛形。對他而言,法官的案頭不僅有法律條文,更裝著當事人的生活瑣碎,每一起糾紛的化解,都是一次法理與溫情的交融;每一張舒展的笑臉,都是司法為民最生動的注腳。這門調解藝術,他仍在用心踐行,不斷書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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