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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直播帶貨成為互聯網經濟的新風口,一些不法分子也將目光投向對網絡世界不甚熟悉的中老年群體。近日,“74 歲老人刷視頻簽約直播帶貨,家屬退款遭拒,公司失聯”的新聞持續發酵,不僅暴露了直播培訓行業的亂象,更引發公眾對銀發群體網絡權益保護的熱議。 那么,74歲老人簽訂的直播培訓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家屬維權需掌握哪些關鍵證據?涉事公司的層層收費是否合法?直播平臺又該承擔何種責任?針對這些焦點問題,記者邀請福建仰格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浩律師進行深度解析。 事件回顧 8月6日,成都的李女士向媒體反映,今年暑假,她回家時發現,74歲的爺爺有一筆2690元的支出,這筆支出用于和一家在四川的商務信息咨詢公司簽約一份“電商AI帶貨”協議,內容是直播帶貨。老人稱,此前在網上刷短視頻時,彈出鏈接,點進去后有工作人員添加其微信,隨后被要求簽署協議,并支付2690元“培訓費”,對方還發送了一些“教學視頻”。 李女士查看合同和視頻后認為,視頻內容粗糙,是零成本網上搬運而來,且老年人很難學會,便向對方申請退款。然而,對方以費用屬于“培訓費”且已發送教學視頻為由拒絕退款。李女士覺得爺爺是因信息不對等被忽悠簽署合同,便撥打12345熱線投訴,之后又向當地派出所報警。 李女士搜索該公司相關信息,發現有不少人有著同樣遭遇。所謂的“帶貨”課程環環相扣,交了2690元后,每個階段還需額外收費,第一階段預估一周花費1000多元,第二階段預估一個月6000多元,第三階段預估一個月9000多元,最終提供明星授權,號稱帶貨可24小時不間斷賺錢。有網友投訴稱,簽訂帶貨協議繳費后,宣傳廣告中提到第五階段帶貨利潤翻倍,但交錢后發現只有個體戶或企業才能達到預期,個人店鋪做不到,若要升級個體戶還需再交5880至19880元不等的費用。還有網友表示,一步步投入后發現個人達不到預期,申請退費卻被告知因個人原因只能退10%。 李女士報警后發現,該公司在今年6月18日已處于經營異常狀態,被市場監管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網友走訪注冊地址也未發現實體店。目前,該公司多個電話顯示為空號,公司法定代表人失聯。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該公司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被列入異常名錄。8月7日上午,四川省內江市東興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稱,這家公司在轄區的注冊地為“虛擬地址”,已將相關線索移送至公安部門。 問題①:74歲老人簽訂的直播培訓協議是否有效? 律師解答 劉浩律師:協議效力需結合具體情形判斷:若涉事公司通過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等手段騙取老人財物,如僅向老人提供網上搬運的粗糙視頻,而無真實培訓內容的,則可能涉嫌詐騙犯罪,那么該培訓協議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當然無效。 若涉事公司沒有被認定為犯罪但存在欺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撤銷合同。在該事件中,涉事公司通過短視頻平臺彈窗鏈接引導老人簽約,并虛構“帶貨可快速盈利”等虛假承諾,以及涉事公司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等,都進一步佐證涉事公司存在民事欺詐行為。同時,老人因年齡、信息不對稱及認知局限(如未理解協議復雜條款),其簽約行為存在重大意思表示瑕疵,故該培訓協議可被撤銷,但應當自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 若老人行為能力受限,家屬可申請鑒定老人簽約時的行為能力狀態,若存在認知能力下降(如未確診精神障礙但判斷能力不足),可能被認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其簽約行為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認,否則該培訓協議無效。 問題②:家屬要求解除簽約,如何舉證維權? 律師解答 劉浩律師:家屬應盡快固定證據,保存好與涉事公司的聊天記錄、合同文本、教學視頻、付款憑證等,還可以收集其他受害者的相關信息,形成更加完整的證據鏈。 在維權途徑上,鑒于涉事公司已失聯且可能涉嫌犯罪,建議家屬優先采取刑事手段報案處理,若刑事立案成功,可通過追贓程序挽回損失。若刑事立案未能成功,還可采取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的行政手段,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民事手段,綜合維護權益及挽回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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