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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協同之力”護碧海,藍色經濟煥新機 長樂枕山面海,海岸線是其最珍貴的“藍色資產”。十年來,長樂區檢察院以“守護海洋”專項行動為抓手,從整治排污口到保護海蚌資源,從建設大數據平臺到維護地理標志,織密海洋生態保護網,讓每一寸海岸都煥發持久生機。
長樂下沙海岸線(長樂區融媒體中心姜亮 攝) 2019年4月,漳港海岸線的一場“排污整治戰”,成為全國檢察機關“守護海洋”的標桿案例。 彼時,濱海新城核心區周邊餐飲酒樓直接排污入海,油污漂浮在海面,不僅污染海域,更影響周邊居民生活。發現問題后,長樂區檢察院迅速向區生態環境局發出檢察建議,隨后召開公益訴訟圓桌會議,協調漳港街道、建設、水利等部門聯動。 “當時餐飲排污問題涉及多個部門,單靠一家發力不夠,所以我們用圓桌會議打破‘部門壁壘’,既解決了酒樓的實際困難,也守住了海域生態安全,這就是協同治理的力量。”程高捷介紹道。 面對酒樓業主對整改資金的顧慮、市政管網對接難題,該院又兩次組織圓桌會議,最終推動投入200萬元延伸污水管網、拓寬排污管道。半年后,9家酒樓完成整改,4家不符合條件的依法停業,涉案海域實現“入海污染零排放”。 該案不僅入選全國檢察機關“守護海洋”典型案例,更讓長樂區檢察院成為唯一在最高檢專題電視電話會議上作經驗介紹的基層檢察院。此后,該院還在漳港百戶澳設立“全國檢察機關守護海洋典型案例示范點”,并牽頭啟動“五海守護”專項行動,全方位守護沿海防護林、海砂、海岸、海灘、海洋生物。目前,該專項行動已然成為長樂區檢察院服務海洋經濟的重要抓手,累計推動解決海洋生態問題20余件。 海洋是長樂的“生命線”。作為長樂的地理標志產品,“漳港海蚌”不僅是漁民的“致富蚌”,更是當地海洋經濟的“金字招牌”。十年來,長樂區檢察院圍繞“漳港海蚌”從“養得好”到“賣得好”,構建起全鏈條公益保護體系。 2020年4月,長樂區檢察院發現漳港百戶澳、文嶺石壁等多個漁港存在“三無”船舶攜帶非法漁具作業、禁捕期非法采捕海蚌等問題,嚴重威脅海蚌資源增殖。對此,該院向區海洋與漁業局、松下鎮政府等6家單位制發檢察建議,并與海漁部門會簽《關于全面推進長樂海蚌保護的工作方案》,在漳港海蚌保護管理處設立工作聯絡點,推動建立“日常巡查+季節禁捕+增殖放流”的長效機制。 隨著“漳港海蚌”品牌影響力提升,漁民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越來越強。今年6月,該院通過“益心為公”檢察云平臺收到志愿者反映稱,在相關平臺上,部分店鋪未獲許可卻擅自使用“漳港海蚌”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可能誤導消費者、損害品牌價值。 作為轄區首例知識產權保護行政公益訴訟案,長樂區檢察院迅速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制發檢察建議,推動規范地理標志使用,為品牌價值筑起“法治屏障”。 “海蚌保護是個系統工程,既要守住‘資源底線’,也要護住‘品牌高線’。讓好產品有好口碑,這樣漁民的‘錢袋子’才能更穩當。”據程高捷介紹,通過前期與海漁部門的協作,漳港海蚌資源增殖效果明顯,漁民年均收入較保護前增長15%以上,而后續的知識產權保護,更是為“漳港海蚌”走向更大市場保駕護航。 近年來,伴隨科技發展的迅猛迭代,公益訴訟工作得以借勢科技“羽翼”,海洋監督工作的精準度與效率實現顯著提升。 2021年1月,長樂區檢察院依托福州濱海新城數字產業優勢,在全國首個省級公益訴訟教育基地基礎上,建成全省基層檢察院首個“公益訴訟大數據指揮中心”。 據悉,該中心通過數據整合、技術協同,實現海洋生態線索“智能發現”、監督進程“實時跟蹤”,構建起數據應用與技術應用并行的“長檢模式”,讓海洋保護更精準、更高效。 而這份科技賦能的監督效能,自然也體現在海岸帶的日常治理中。2023年5月,通過大數據指揮中心的線索預警與干警實地核查,長樂區檢察院發現漳港街道沙尾村海岸帶存在違規養殖板房、安全隱患等問題,當即向屬地街道制發檢察建議。 對此,漳港街道迅速組織專題部署,拆除2處三角貝類養殖活動板房、核查處置活動板房的非法轉供電問題,僅2個月便完成整改驗收。而后,在該院的推動下,漳港街道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加強重點區域、重點時段的動態監管,并通過法規宣傳增強群眾環保意識,讓“被動整改”真正轉變為“主動護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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