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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以投資之名行騙 騙走老人養老錢 檢察官:多溝通、不輕信、慎轉賬 □本報記者 彭冬晴 通訊員 曾少輝 近年來,養老領域非法集資犯罪頻發,嚴重損害廣大老年人的合法權益。近日,由建寧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廖某某有期徒刑2年2個月,并處罰金4萬元。 案情回顧 2015年至2021年期間,廖某某擔任某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建寧縣分公司、北京某有限公司建寧分公司業務負責人,在未取得金融牌照的情況下,招募業務員成立業務小組,并以投資螞蟻金服股權、不良資產處置、汽車融資租賃等為名,通過口口相傳、發放宣傳單、發放小禮物等方式公開宣傳并承諾保本付息。 同時,廖某某等人以某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北京某有限公司以及關聯公司與不特定群眾簽訂出借咨詢服務協議,約定期限及利息,以此來吸收公眾存款。經查,該案涉及客戶近百名,其中以60歲以上老年人居多,集資參與人投資資金達1600萬余元,造成實際損失1300萬余元。 檢察履職 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應退贓退賠 案發后,建寧縣檢察院提前介入,建議公安機關進行司法會計鑒定,并向公安機關發出《提供法庭審判所需證據材料通知書》。同時,多次與廖某某溝通,勸說其退贓退賠,降低集資參與人損失。 庭審中,廖某某當庭認罪悔罪,表示盡全力籌集資金退贓退賠。最終,法院采納檢察機關指控,作出以上判決。 檢察官提醒 守護養老錢,遠離騙局 多一份陪伴。許多老人因缺乏家人陪伴而渴望社交,不法分子常以“親情關懷”“免費活動”為餌行騙。子女應多回家看看,多與父母溝通,滿足其情感需求,從源頭減少受騙可能。 警惕“陌生熱絡”。不輕易泄露身份證號、銀行卡號等個人信息,不在陌生機構或網站填寫資料;對“免費體檢”“專家講座”“低價旅游”保持警惕,避免被誘導至非正規場所。 拒絕“高息誘惑”。牢記“天上不會掉餡餅”,對“穩賺不賠”“保本高息”宣傳保持清醒;大額用錢前多與家人商量,不輕信“限時優惠”“名額有限”等話術。 遠離“偽保健”。通過正規渠道獲取健康知識,到正規醫院就醫;不迷信“特效藥”“神藥”,更勿因“包治百病”的承諾掏空積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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