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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經濟特區斑馬線交通安全管理規定》8月1日起施行 開出首張罰單!行人玩手機被警告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8月3日訊 廈門在全國率先立法守護斑馬線交通安全,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廈門經濟特區斑馬線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法規”)。該法規已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8月1日9點25分,在思明區西浦路仙岳路路口,廈門交警部門開出了行人過斑馬線時玩手機影響交通安全的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給予行人警告處罰。 據悉,8月1日實施的《廈門經濟特區斑馬線交通安全管理規定》規定行人通過斑馬線應當在斑馬線內盡快通過,不得坐臥、停留、嬉鬧、瀏覽電子設備或者從事其他影響交通安全的活動。行人違反本款規定,妨礙車輛合法通行的,將被處以警告或50元罰款。同時,法規倡導行人通過斑馬線靠右側通行。 法規推廣設置行人按鈕信號燈。法規明確,設置斑馬線應當綜合考慮行人橫過道路需求和車輛通行效率,保持合理間距,并統籌兼顧其他行人過街設施的規劃設置。針對斑馬線“人非混行”問題,法規明確,交叉路口的斑馬線旁,具備條件的,應當合理設置非機動車專用過街通道,實行非機動車、行人分道通行,這不但能減少混行帶來的危險,還能提高通行效率。 法規鼓勵公眾參與實現共治共享。為了提升斑馬線安全管理的治理效能,拓寬社會公眾參與斑馬線交通安全管理的途徑,法規明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健全有關意見的收集、論證和反饋機制,充分聽取社會公眾對斑馬線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見。社會公眾還可以通過拍照、錄像等形式向有關部門舉報違法行為。 值得一提的是,為確保規定落地實施,廈門交警支隊正組織開展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并主動會同相關專業部門研究設計改造建設方案,按照先急后緩的思路分期分批推進落實。同時,依托交管民意服務中心,制定斑馬線社會公眾意見收集論證反饋機制,指導各轄區大隊調整勤務工作要求,增設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代碼,為法規施行提前做好法治保障。 (記者 王淯瀅 通訊員 嬌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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