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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3月13日訊 貨車發動機自燃著火,民警迅速到場救災。日前,漳浦縣公安局盤陀派出所成功處置一起汽車自燃事故險情,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有效避免二次事故的發生,保障了轄區交通安全。 當天上午,盤陀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在324國道盤陀嶺隧道口處一輛貨車因電路短路造成發動機自燃著火,火勢蔓延迅速,情況十分緊急。接報后,該所第一時間組織民(輔)警出動派出所消防車到達現場開展救援工作。當時,貨車車頭已燃起熊熊大火,濃煙滾滾。民警迅速對現場實施管控,克服隧道口車況復雜及油箱漏油可能加重火情的危險,近身持水槍滅火。 在盤陀公路站工作人員的全力配合下,經過近一個小時的奮戰,終于將火撲滅。 (記者 洪凌霄 通訊員 徐雅麗 張普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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