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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3月18日訊 為切實保障金融主體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秩序穩定,近日,漳州市龍海區人民法院開展“暖春執行”涉金融案件專項執行行動。 3月11日上午,在收到被執行人洪某、蔡某等人在高新區顏厝村出現的消息后,龍海法院執行局金融實施組干警立即制定計劃、趕赴現場,將被執行人拘傳帶回龍海法院。經過執行干警耐心釋法析理,洪某等人當場先行履行部分案款,并就剩余款項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 據悉,2月18日以來,龍海法院針對涉金融案件開展“暖春執行”專項執行行動,全方位摸排被執行人行蹤和財產線索,“拉網式”上門查找被執行人,對傳喚不到、行蹤不定、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被執行人展開突擊執行,嚴厲打擊拖、躲、逃、賴等拒執行為。行動開展以來,執行到位金額156萬元。 (陳志龍 林偉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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