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3月20日訊 一些商戶在營業場所生鮮區域使用“生鮮燈”,以此影響消費者對食品新鮮程度的判斷、擾亂市場秩序。近日,詔安縣檢察院針對該現象,向相關部門制發檢察建議書,推動商販規范經營。 “生鮮燈”是通過調整光照顏色美化食品的色澤和新鮮度,影響消費者對食品新鮮程度的判斷。此前,詔安縣檢察院在對轄區部分農貿市場進行調查走訪,發現有此類情況后隨即向相關部門制發檢察建議書,督促主管部門對個別經營者違規使用“生鮮燈”的行為進行整改,并加大法律宣傳力度,強化商戶誠信經營意識,從源頭消除違規使用“生鮮燈”行為,還原生鮮農產品“本色”。 收到檢察建議書后,主管部門積極部署整改,對轄區市場開展專項執法檢查,組織人員點對點督促整改違規使用“生鮮燈”問題,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防止“生鮮燈”反彈回潮。 (沈曼)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