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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4月10日訊 一男子為幫助他人辦理退休手續,托制假人員偽造了一枚公章。近日,漳浦法院以偽造、買賣國家機關印章罪判處被告人陳某章拘役5個月,緩刑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扣押在案的偽造公章予以沒收。 被告人陳某章系福建省某國營茶場場部職工,負責茶場職工社保、醫保等工作。2021年7月間,被告人陳某章在廈門市湖里區游玩時,通過路面張貼的聯系方式聯系制假人員并提供相應信息后,以人民幣250元的價格由制假人員幫助偽造了一枚刻有“漳浦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紅色圓形公章,欲幫助年滿50周歲的茶場女性群眾辦理退休手續并領取社保,但因懼怕被發現,其未使用該枚公章。 2022年8月21日,漳浦公安局根據公安部下發的涉偽造、買賣國家機關印章快遞單的線索,通過電話向被告人陳某章進行情況核查時,被告人陳某章主動前往公安機關配合調查,并上繳了前述偽造的公章。漳浦檢察院以偽造、買賣國家機關印章罪向法院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林捷鋒 陳曼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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