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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法院依托“三治融合”機制化解婚姻家事糾紛———— “佳偶”成“怨侶” “一調”解“三爭”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6月12日訊 “我們在一起這么多年了,都生了孩子,肯定是奔著結婚去的,但是現在分手了,他這么計較,還把我告到了法院,真的太傷人了…………”初夏的天氣開始悶熱起來,在法治驛站內王某委屈地向平潭法院金井法庭的法官說道。法官起身將窗戶和大門打開,悶熱的空氣逐漸散去,在為王某倒了一杯熱茶后說道:“你們兩個人現在都在氣頭上,先喝喝茶。你們的孩子多大了?”說起孩子,王某的情緒逐漸穩定下來,向法官滔滔不絕地聊起孩子的趣事。 這一幕發生在5月17日上午的紅山村法治驛站內,平潭法院金井法庭、海壇法庭聯合金井司法所正在化解一起婚姻財產糾紛和同居關系析產糾紛。 “佳偶”緣何成“怨侶”?原來,王某與吳某經介紹認識,雙方情投意合,很快確定了戀愛關系開始同居,后舉辦了定親儀式,吳某給予王某彩禮10萬元,并購買了金飾等物品。雙方在同居期間生育一子。后來,因王某和吳某矛盾頻發,雙方于2023年6月分手,吳某便將王某訴至平潭法院,要求王某返還彩禮,并對同居期間的財產進行分割。 受理案件后,海壇法庭法官發現當事人一方住所地在金井法庭轄區,便立即聯系金井法庭法官,希望發揮金井法庭“三治融合”矛盾糾紛聯合化解機制“人熟、地熟、情況熟、業務熟”的優勢,讓這對糾纏多年的“怨侶”化解矛盾和平分手。二人一拍即合,金井法庭法官決定依托法治驛站“庭所聯動”機制,邀請金井司法所參與調解,并發動當地村干部利用他們了解村情民意優勢,短時間掌握糾紛背景及雙方當事人家庭經濟狀況,為糾紛融合調解打下堅實基礎。 經調查,吳某和王某經濟狀況均不理想,分手后沉重的經濟負擔令二人更是紛爭不斷。若糾紛不能妥善化解,二人之間關于子女撫養糾紛也勢必鬧至公堂。鑒于此,兩位法官再三商討,最終細化了調解方案,引導他們進行“背對背”調解。 另一間調解室內,法官亦是和當事人“拉家常”,在聊到孩子時,吳某情緒也漸漸穩定下來。他告訴法官,自己平時工作忙,孩子都是王某照顧,確實很辛苦。兩位法官敏銳地抓住時機,向當事人建議互諒互讓、摒棄前嫌,為他們的孩子各退一步。 “現在孩子一天天地長大了,越來越懂事了,你們肯定也舍不得讓孩子生活在爸爸媽媽互相抱怨指責的成長環境中。可能你們不能成為夫妻,不能一起照顧孩子成長,但是你們永遠都是孩子的家人,家人難能有隔夜仇呢?這次調解也是希望你們解開你們的心結,為愛讓步,給你們的孩子營造平和有愛的成長環境。”在雙方當事人態度有所緩和后,兩位法官和金井司法所人民調解員將雙方當事人叫到一起。 在兩位法官溫情勸說下,吳某和王某達成一致意見:在婚約財產糾紛案件中,王某給予吳某補償款5萬元,吳某自愿撤回同居關系析產糾紛的訴訟。子女撫養問題也在金井司法所組織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成功達成了調解協議。 數年的“怨侶”終于和平分手,兩個家庭的矛盾迎來了和解時刻。 (本報記者 陳菁 通訊員 陳鈺 施靜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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