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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7月3日訊 近日,由邵武市檢察院審查起訴的一起容留賣淫案件在法院一審開庭審理,被告人洪某因犯容留賣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經(jīng)檢察機(jī)關(guān)審查,2023年5月間,洪某為牟取非法利益,由其提供場地、賣淫女實施賣淫行為,并按照每次“服務(wù)項目”抽取不等金額。即以養(yǎng)生會所作為門面招嫖,待嫖客上門后,再由賣淫女將嫖客帶至?xí)蟮拿穹窟M(jìn)行性交易。在養(yǎng)生會所營業(yè)期間,洪某共非法獲利1萬多元。 (何璐 劉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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