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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7月12日訊 申請執行人搖身一變成為被執行人,法院拍賣共有房屋后仍拒絕騰房。近日,南平市建陽區人民法院騰空一處房屋,將房產交至買受人手中。 被執行人曾某原是另案被執行人葉某的申請執行人,與曾某同時申請對葉某強制執行的還有葉某的債權人陳某、林某。強制執行葉某一案中,法院對葉某名下一處房屋進行拍賣,后因無人競買流拍。曾某、陳某、林某3人按各自債權額以物抵債,此后,該房屋一直由曾某占有使用。 2022年4月,陳某、林某起訴至建陽法院,請求對房屋進行分割,法院依法作出判決:曾某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配合陳某、林某拍賣、變賣案涉房屋,所得價款由陳某分得 82.38%,林某分得 7.05%,曾某分得 10.57%。案件生效后,曾某拒不配合,陳某、林某向建陽法院申請執行。 受理該案后,建陽法院隨即啟動房屋查封、拍賣變現程序,在標的房屋處張貼遷出公告,曾某仍未遷出。2023年8月,房屋以120余萬元拍賣成交。按生效法律文書,曾某可分得其中的 10.57%,但其拒絕領款,并在溝通中表示拒絕搬離。2023年10月,建陽法院向曾某發出《責令騰空通知書》,但曾某仍置之不理。其間,執行干警與曾某多次接觸,發現其極為固執,無法進行有效溝通。 在多方釋法明理無效的前提下,建陽法院擬采取強制騰空措施,執行人員就強制騰空制定方案,成立強制執行組、警務保障組、后勤保障組等,以確保執行現場順利進行。 7月3日,執行團隊到達現場,向被執行人出具相關手續,有序開展強制騰空,強制騰空行動歷時7小時。 (曾立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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