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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8月2日訊 近日,明溪縣人民法院通過強制扣劃保單現金價值,快速執結一起侵害商標權案件,及時維護了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原告福建某公司與被告曾某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經明溪法院判決,曾某應賠償該公司因商標侵權造成的損失80000余元。判決生效后,因被告未按時履行義務,原告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相關法律文書,督促其盡快履行生效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但曾某以人不在本地等各種理由拒不履行。 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通過系統查詢,發現被執行人曾某名下有多份分紅型、投資理財型商業保險,遂立即對該商業保險的現金價值采取凍結措施,并與曾某取得聯系,告知其若仍不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義務,將對該商業保險的現金價值予以提取扣劃。 曾某表示其目前沒有能力支付款項,同意法院進行扣劃。法院依法對其名下兩份投資理財型商業保險予以劃撥,共計劃撥80000余元,同時通知申請執行人辦理領款結案手續。至此,該案順利執結。 (余鐵梅 張芊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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