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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8月12日訊 近日,屏南縣人民檢察院與屏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攜手創新,探索推行輕微醉駕案件擬作相對不起訴,擬建議適用緩刑的案件引入交通志愿服務的考察機制,這一舉措旨在促使輕微醉駕案件自愿認罪認罰并符合不起訴或緩刑條件的犯罪嫌疑人自愿從事交通志愿服務,進一步加強對犯罪嫌疑人的警示教育,探索出一條既具懲罰性又富含教育意義的特殊路徑。 該機制巧妙地將法律懲戒與志愿服務相結合,為符合條件的醉駕司機提供了一個從寬處理的機會————他們將通過穿上交通志愿者馬甲,親身參與到維護交通秩序的實際行動中來,并在參與“反酒駕”宣傳活動中現身說法,講解酒醉駕的危害性和嚴重后果,以自身經歷勸勉駕駛人自覺抵制酒駕醉駕行為,以此作為對自己違法行為的深刻反省與彌補。 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參與交通志愿服務進行監督考察并出具相關意見,確保公益服務的有效執行;檢察機關依據犯罪嫌疑人在志愿服務期間的表現,審慎決定是否對其作出是否不起訴或緩刑量刑建議。 (記者 王淇鋒 通訊員 江松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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