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8月15日訊 日前,壽寧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危險駕駛案件,庭審過程用時15分鐘。該案經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緊密配合、通力協作,在48小時內完成立案偵查、審查起訴、開庭審理并宣判的訴訟全過程。 范某賢酒后無證駕駛三輪摩托車,途經壽寧縣武曲鎮某街道時被執勤民警查獲。經鑒定,送檢的血樣中乙醇含量為132.32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另查明,范某賢曾因犯危險駕駛罪于2022年10月26日被壽寧法院判處拘役2個月、緩刑3個月。 法院經審理認為,范某賢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由于范某賢5年內再犯危險駕駛罪,從重處理。綜合其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等,依法判處范某賢拘役1個月15日,并處罰金2500元。 (記者 龔麗雯 通訊員 張慧娥)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