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8月27日訊 近日,經武平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林某霖因犯盜竊罪,被武平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15日,并處罰金3000元。 今年3月,林某霖到鄰居林某武家中,假借幫忙刪除手機垃圾短信為由,騙取林某武人臉及短信驗證,在其手機上注冊林某武為實名的支付寶賬戶,并將林某武的社保卡綁定到該支付寶上。后在林某武不知情的情況下,林某霖多次把林某武社保卡上的9500余元轉入該支付寶,用于日常消費。 經審查,林某霖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用他人社保卡錢款共計9500余元,數額較大,已構成盜竊罪,鑒于林某霖有自首、自愿認罪認罰、退出部分贓款等情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記者 邱玉香 通訊員 黃娟)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