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8月30日訊 近日,大田縣人民法院來到文江溪流域治理范圍內的太華鎮張地村,以“巡回審判”的形式公開審理被告人連某失火罪一案,把法庭從審判大樓“搬”到案件現場,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宣傳效果。 2022年3月,被告人連某在張地村“打石垅”山場開荒種植木薯,在焚燒田間雜草時不慎引發森林火災。經鑒定,森林火災過火林地面積195.68畝,過火有林地面積94.15畝,造成經濟損失92505元。案發后,連某主動到公安局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取得部分被害人諒解,自愿認罪認罰。 當日,大田法院經審理后當庭作出判決,以失火罪判處連某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 庭審結束后,法官走進周邊村民家中開展生態普法宣傳,向群眾發放生態環境保護手冊,為群眾講解動植物保護、森林防火、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法律知識,引導人民群眾深刻認識水源地河流保護的重要性,自覺主動參與文江溪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陳小玲 孫事勇)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