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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永安市人民法院在執行一起金融借款糾紛時,通過與雙方積極溝通,促成調解,既有效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也確保被執行人生活能夠正常維持。 被執行人羅某與甲銀行的金融借款糾紛一案,因羅某未履行還款義務,甲銀行于2024年2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案件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多次電話通知羅某到法院處理案件,羅某對此置之不理。 執行法官在了解了羅某的生活作息后趕至羅某家中,對正欲前往竹山做工的羅某進行拘傳。拘傳過程中,羅某對其此前逃避執行的行為深感后悔,并向法官說明自家的困境。執行法官通過現場走訪察看、訊問羅某的親友鄰居,發現羅某家人健康狀況不佳,尚有一子在外求學,日常開銷較大,履行還款義務確實存在一定難度。執行法官積極與甲銀行工作人員溝通,向該銀行說明羅某家庭情況,申請相應的減免政策和更寬松的還款期限。經過執行法官的不懈努力,該銀行工作人員引導羅某準備材料,成功申請減免了部分罰息。 日前,雙方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羅某當場歸還2萬元借款本金,其余款項分期還完。至此,該案得到了圓滿解決。 (王丹婷 鄭世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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