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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9月12日訊 醉酒駕車被抓不用等五年,只要花錢就能馬上辦駕照?近日,晉江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以能為他人辦理駕駛證為由的詐騙案件,依法判處被告人呂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期間,被告人呂某某作為某醫院醒酒中心駕駛員,在接送酒駕、醉駕行為人王某某、丁某某、張某某往返醫院和公安機關的路上,向上述被害人王某某、丁某某、張某某謊稱利用職務之便不用再等五年可以直接辦理駕駛證,騙走被害人錢款共計31000元。得款后,被告人呂某某以“很多人辦理,需要排隊”等理由推諉辦理并逃避還款。 因遲遲沒有拿到“證件”,被害人到醫院詢問才發現被告人呂某某已經離職,遂報警。2024年1月,公安機關在泉州市豐澤區抓獲被告人呂某某。 晉江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呂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故作出如上判決。 法官說法: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將被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后重新辦理駕駛證有嚴格的時間和條件限制,任何關于花錢就可以“代辦駕照”的說辭必然是不法分子的詐騙謊言,切勿上當受騙。如果發現被騙,請第一時間收集證據報警,莫因擔心“買證”行為觸及違法而不敢報警,否則將致使犯罪分子逍遙法外,侵害更多被害人的財產權益。 (記者 林揚陽 通訊員 尤燕玲 蔡小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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