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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9月26日訊 近日,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附條件不起訴考驗期滿的未成年人蘇某宣告不起訴決定。 2023年7月,蘇某結識盧某(另案處理),從其口中得知出借銀行卡可以賺錢,便將名下3張銀行卡出售給李某(另案處理)并幫忙取現,從中獲利1000余元。李某將銀行卡用于實施電信網絡詐騙,蘇某被公安機關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了解,檢察官得知蘇某系因家庭教育缺失,一時被引誘,實施了犯罪,系初犯、偶犯。該院組織召開聽證會,邀請人民監督員、公安民警參加。最終,聽證人員一致同意對蘇某作附條件不起訴決定,設置10個月的考驗期。 考驗期內,檢察官不定期通過電話回訪、定期談心談話等方式了解蘇某的學習生活情況,助力其順利完成考察規定的各項內容。 (記者 邱玉香 通訊員 蔣晨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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