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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9月26日訊 男子尾隨盜竊廢鐵的工具車,并以威脅揭發索要錢財。近日,經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8000元。 2023年上半年,張某某聽說有人長期在永定區高陂境內關閉的煤硐偷鐵軌等廢鐵出售。同年6月8日傍晚,張某某在高陂鎮黃田村看到一輛載滿鐵軌的工具車從礦山上駛出,隨即駕駛小轎車尾隨該工具車至新羅區某公司門口堵住該工具車。后張某某以報警揭發曾某某等人盜竊廢鐵相要挾索要封口費,曾某某等人擔心盜竊行為敗露,現場向張某某轉賬1.5萬元,張某某收取錢款后離開。 經審查,永定區檢察院以張某某涉嫌敲詐勒索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作出上述判決。 (謝瑋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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