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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0月22日訊 男子酒后闖入民宅,并踢踹毀損房門、車輛。近日,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非法入侵住宅案件,依法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拘役4個月。 2023年7月14日,陳某生向王某借款4萬元并用車輛抵押。同年8月3日,王某飲酒后因抵押車輛未放在其處而心生不滿,遂到陳某生、陳某明家門口,多次踢踹兩家民宅大門,并在闖入陳某生家中后踢踹毀損二樓3間房門。之后,王某踢踹并持手機砸轎車,致車輛多處出現損毀、凹陷。其間,陳某生的母親鐘某鳳受到驚嚇,陳某明在勸阻過程中右手手背被王某手機砸到。經價格認定,轎車、民宅房門等物品損失價值3996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并毀損財物,其行為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綜合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記者 龔麗雯 通訊員 謝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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