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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讓案件當事人的勝訴權益轉化為真金白銀,南平法院深化源頭治理,加強協作聯動———— 努力破解“執行難” 提升司法“獲得感”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1月11日訊 執行工作,事關人民群眾勝訴權益兌現。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上,南平法院交出了怎樣的答卷?近日,記者從南平中院獲悉,自2022年以來,全市兩級法院共受理各類執行案件70424件、辦結66346件,執行到位金額80.58億元,執行標的到位率49.95%。成績單的背后,是兩級法院圍繞“公正與效率”主題,深化拓展“三爭”行動,細化實化“五增”目標,結合南平中院黨組“四強”計劃部署,努力尋求執行難的破解之道,推動執行工作提質增效的實踐成果。 源頭破題:從“執”到“治” 執行難,難在哪?南平中院執行局局長廖林雄表示:“首要的難點是被執行人不愿意、不主動,甚至拒絕履行。” 為督促更多執行人主動履行,兩級法院雙向發力: 一方面,堅持懲戒和修復并舉,在及時發布失信信息的同時,創新《自動履行證明書》等信用修復激勵機制,引導當事人自動履行2022年以來,兩級法院共發布失信1.25萬余條,但也完成了1.03萬條信用修復,有力推動了誠信體系建設。 另一方面,加大執行力度,開展各類專項執行行動,2022年以來累計司法拘留122人,以拒執罪移送公安機關82件93人、判決31件35人,有力震懾了“拒執”行為。 可執行難,難點不止于此,被執行人是否有可執行財產,也是困擾執行工作的一大難題。廖林雄說,“不少案件之所以無財可執,其根源在于當事人保全不及時,給予了被執行人隱匿、轉移財產的時間和空間。” 如何對癥下藥?兩級法院從積極引導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和探索實踐“執前保全”著手,從源頭上減少因無財產可供執行而引發執行難問題。 來自邵武的王某感受頗深。王某的公司因貨款問題與對方發生糾紛,在辦理立案時,邵武法院工作人員建議其申請訴前保全。此后,對方雖然與王某達成調解協議,但未按協議約定時間履行支付貨款的義務。進入執行程序后,由于已經有保全對方銀行存款,僅用2天的時間便執行到位。 “訴前、執前保全也能起到倒逼的作用。”廖林雄告訴記者,一些被執行人因為財產已經被保全,為了盡快解除保全對其生產生活的影響,便主動履行義務。 據統計,2022年以來,兩級法院已辦理訴前、執前保全案件7614件,保全到位標的額34.13億余元,而同期內,兩級法院一審裁判自動履行11686件。今年1-8月,首次執行案件占同期執行案件總數同比下降了10.6個百分點,形成了“以保促調、以保促立、以保促執”的良好效果。 協作解題:從“寡”到“眾” “眾人拾柴火焰高”,解決執行難,不能僅靠法院一家之力。早在2016年,南平市便在全省率先出臺《構建誠信社會完善執行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2022年,南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又印發了《加強綜合治理從源頭切實解決執行問題實施方案》,為攻堅執行難提供了制度保障。 黨委的堅強領導、政府的鼎力支持,讓綜合治理執行難的大格局不斷完善: ————南平中院與南平國土、公安等30家單位建立了“協作配合、聯合懲戒、信息共享、溝通協調”的聯動機制,聯合出臺10余份文件,夯實了協同攻堅執行難的機制根基; ————浦城、政和等地法院推動閩浙贛三省毗鄰法院建立聯動協作執行機制,聯動開展異地查控騰退、協助協調、委托執行等事項82件………… 對外協作聯動成績斐然,上下級法院協作執行也頗具成效:今年4月,最高法院通報了首批交叉執行工作典型案例,由省法院、南平中院綜合運用“督促+協同”交叉執行方式辦結的一起案件就上了“榜單”。 某公司將其所有的案涉廠房及機器設備等出租給某建材公司,但長期未支付租金,還轉租給某管樁公司。2021年,作為出租方的某公司被申請破產清算,破產管理人即對建材公司提起了租賃合同糾紛訴訟。判決生效后,破產管理人便將案涉廠房及機器設備分開拍賣給不同的競買人。某管樁公司遂繼續向廠房的競買人承租,并占有使用廠房內的機器設備,這也導致另一競買人無法接收拍得的機器設備。 “法律關系錯綜復雜,既有租賃物返還執行,也有破產拍賣標的物交付,還涉及機器設備侵占損失等糾紛。”吳文建坦言,“如果只是強制拆除機器設備,那不僅實際承租的管樁公司生產經營會受到影響,200多名工人也將面臨失業。” 如何解決這一難題?在聽取建陽法院的匯報后,福建高院、南平中院決定將案件納入交叉執行攻堅清單,由省、市、區三級法院組成工作專班,共同實地勘察現場,認真分析推演拆與不拆、強制執行與執行和解的利弊,確定了力促和解、各方共贏的目標。 通過三級法院執行干警多輪“背靠背”“面對面”的和談,最終促成各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由管樁公司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購買機器設備,并了結案涉所有糾紛。隨著管樁公司按約支付全部款項,這起錯綜復雜的執行案件得到了實質性解決。 “善”字點題:從“量”到“質” “公正與效率”是司法工作永恒的主題,執行作為司法工作的最后一環,如何把“公正與效率”落實到位? “解決執行難,不能只看數據上的結果,更要看解決的效果。”南平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王建敏表示,“這就需要我們落實善意文明理念,把法理情統一于個案之中,既要快執提量,更要善執提質。” “感謝法院傳達的‘善意’,幫助我們‘重獲新生’。”談及自己作為被執行人的經歷,松溪縣的葉某對法院豎起大拇指。 原來,葉某在2005年成立一家竹木企業,主要經營竹木玩具、制板、家具等竹木工藝品。但前幾年,因竹制品市場行情不佳,加上企業經營不善,出現了融資難等問題,導致經濟鏈斷裂,欠下的債務無法償還。僅在松溪法院,葉某的企業共有17個涉執案件,金額達599.64萬元。 “現在,國家大力倡導‘以竹代塑’‘以竹代木’,給我們帶來了生機。如果這時候倒下,真是不甘心。”葉某對松溪法院的執行法官蔡邦松說道。 是竭澤而漁?還是放水養魚?在竹產業鏈越舞越長的大背景下,對于蔡邦松而言,答案顯而易見。于是,他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方面,將所涉執行案件集中統一辦理,推進“活封活扣”等各環節的銜接,提高效率;另一方面,組織各方申請人,為他們解讀政策、分析利弊、協商后期方案。 同時,還引導該企業入駐南平法院“法·企直通車”平臺,及時了解企業司法需求,針對性地提出法律建議,幫助企業堅定發展信心。 如今,葉某的企業已成功拓展了對外業務,引入資金對機械設備進行升級改造,不僅可以用經營收入分期分批履行債務,還創造了30余個就業崗位,企業發展態勢穩步向好,真正實現企業和債權人的“雙贏”。 干事創業,關鍵在人。南平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王建敏表示:“當前,我們正在推行‘南法善執’行動,這當中不僅要求執行干警‘善意’執行,更要‘善于’執行。” (周新 龔祖雁 許錦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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