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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法院坂仔法庭聯動綜治中心化解25年借款糾紛———— 陳年舊賬終理清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1月19日訊 “都說新官不理舊賬,沒想到我這25年前的借款,你們還能受理,太感謝了!”平和縣國強鄉村民陳某高興地說道。近日,平和縣人民法院坂仔法庭聯合國強鄉綜治中心,成功調解一起長達25年的借款糾紛,為后續類案處理提供了有效示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1999年,國強鄉某村民委員會因村財政不足向村民陳某借款3000元,并約定利息。因村委會財力困難,始終未能償還借款。時至今年,陳某向平和縣人民法院坂仔法庭起訴,催討該筆借款。坂仔法庭在查閱材料后,引導雙方當事人到國強鄉綜治中心協調解決。 “借款已經拖了二十多年了,以前的3000元也是不小的數目。” “村委會不是不償還借款,除了陳某以外還有十多筆借款,都算利息的話村委會負擔不起。” 調解過程中,雙方因還款期限、利息計算等問題遲遲未能達成和解。村書記出示了一張清單,同樣類型的借款還涉及16名村民,金額共計77944元。 國強鄉綜治中心調解員初次調解失敗,遂將矛盾糾紛中的爭議點和難點向坂仔法庭反饋。 坂仔法庭當即向平和縣人民法院匯報,并與鄉黨委、政府磋商。“村委會是最基礎的基層治理組織,案件雖然是小案,但關系到社會穩定的大局。”與會人員一致認為,堅決不能就案辦案,要一攬子解決這批潛在糾紛,鄉綜治中心與法庭要密切配合,務必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 之后,坂仔法庭和國強鄉綜治中心再次組織調解,圍繞陳某與村委會之間的爭議焦點,從法理、情理、誠信等不同角度進行釋法說理。 “這筆錢肯定跑不了的,無論多久都會幫你追回,但村里經濟情況比較困難,希望你能理解。”“能理解,只要能在近期給我支付全部借款,我愿意放棄利息。” ………… 經過多次溝通協調,陳某最終同意放棄利息,村委會也承諾在一個月內支付全部借款,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并由法官作出了司法確認。 萬事只怕開頭難,有了陳某的調解方案作為參考,解決其他16名村民的借款糾紛有了參照。今年10月31日,國強鄉召開協調會,坂仔法庭法官及綜治中心調解員為到場的村民和村委會制作了調解協議,并辦理相應領款手續。 “我們庭積極融入基層社會治理,走下法臺,走入田間,讓基層糾紛在前端就化解掉。”據坂仔法庭法官蔡偉君介紹,該庭注重從糾紛源頭發力,健全矛盾糾紛分層過濾機制,聘請綜治中心專職調解員駐庭調解,構建了“綜治中心+調解組織+法院”的矛盾糾紛前端治理格局。 今年以來,國強鄉已通過非訴方式共化解矛盾糾紛334起,化解成功率達97%。 (本報記者 黃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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