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近日,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通過開展“終本清倉、錯時執行”專項行動,執結一起長達6年的民間借貸糾紛案。 張某申請執行陳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三元區人民法院于2018年立案執行。陳某在給付2萬元案款后,剩余款項無能力履行,案件進入終本程序。2022年5月,張某申請恢復執行,并提供陳某具備履行能力的財產線索。其間,二人達成執行和解,張某遂向法院申請對陳某解除銀行卡凍結、解除限高的強制措施。但陳某履行一段時間后,又未按約履行。 今年7月,張某再次申請恢復執行。當執行法官敦促陳某履行還款協議時,陳某卻稱沒有能力履行,并拉黑執行法官的聯系方式且拒不到法院。后根據張某提供的線索,執行法官前往陳某家中傳喚陳某,嚴肅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行為的嚴重后果,并向其宣讀拘留決定書。 最終,陳某態度轉變,當日便向法院繳納執行款4.7萬元。 至此,該案順利執行完畢。 (郭惠容 蔡璐瑋)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