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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好“三字訣” 探尋“最優解” ————福州長樂法院全力提升金融案件執行質效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2月9日訊 金融糾紛案件的執行不僅是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一大重點,也是一大難點。如何提升金融案件執行質效,推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今年以來,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法院深入落實“品質榕法”提升工程部署,在前期走訪金融機構梳理重難點的基礎上,持續開展專項行動,念好“快、剛、聯”“三字訣”,探尋金融案件執行“最優解”。 突出“快” 長樂法院依托福州金融審執中心及該院執行服務中心,確保案件盡快進入執行程序,加快金融執行案件的立案登記、執行保全等工作,實現金融案件執行“三優先”(即“優先審查、優先立案、優先執行”)。 同時,成立兩個金融案件執行專門團隊,配備6名執行干警,強化對金融執行案件的專業化管理。完善金融案件團隊工作機制,構建前后端快速流轉、緊密銜接、協同配合的案件辦理框架。建立“執行立案-財產查控-繁簡分流-簡案快辦”機制,實現復雜案件精準執行,簡易案件快速執行,確保關鍵節點提速增效。 今年來,該院新收金融執行案件961件,申請標的額約27億元,執行到位標的額近10億元。 體現“剛” 長樂法院加大查人找物力度,綜合運用查、封、凍、扣等手段,采取納失、限高、拘留等強制措施,督促被執行人依法履行生效判決,最大限度推進應執快執。 該院還常態化開展拘留行動,精準打擊一批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的金融案件被執行人,強力推動案件執行到位,并定期公開發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執行懸賞令,鞏固高壓態勢。 今年以來,長樂法院共出警700余人次,拘留拘傳到位金融案件被執行人56人,騰空金融案件房產65套、廠房10處。同時,加快財產處置速度,全年拍賣量超1000件,成交金額近6億元。 緊扣“聯” 11月26日上午,長樂法院舉行金融案件執行案款集中發放活動,現場發放執行案款6834萬元。 這是長樂法院優化“執破融合”,提升金融案件執行質效的成果之一。“執破融合”是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要途徑,是完善市場主體救治和退出機制,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動力的有力抓手。 長樂法院依托府院聯動機制,多次參與轄區政府化解金融不良風險協調會。針對今年轄區金融不良率上升問題,積極出謀劃策,在加快執行清收的基礎上,通過“執破融合”機制,清理僵尸企業,移送金融破產案件56件,涉及金融債權近3億元,助力金融不良債權核銷。 同時,該院依托轄區政府招商優勢,優化不良資產配置,創新探索庭外重組、預重整與破產重整銜接機制,最大限度提高受償率。深化內部聯動,加大執行與破產辦理等審判業務部門的緊密協作,縱深推進“執破融合”,加快化解金融不良風險。 (本報記者 陳欽祥 通訊員 林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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