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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商 共促 共進 ————福州市公檢法刑事司法協作平臺運行顯成效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2月9日訊 “大家要重視刑事案件涉案財物處置問題,在辦案過程中要重點審查涉案財物的權屬、性質、來源等…………” 11月21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公安局、檢察院召開市公檢法刑事司法協作平臺第三次研討會。會上,公檢法三家辦案人員熱烈討論、積極建言,共同奔赴一場刑事司法的交流盛宴。 如何進一步加強公檢法機關的協作配合?福州中院、檢察院、公安局創新搭建的刑事司法協作平臺,通過近兩年的運行,交上了一份可喜的“答卷”。 為增進良性互動,福州中院、檢察院、公安局于2023年4月共同搭建福州市刑事司法協作平臺,該平臺旨在深化監督制約、協作配合,進一步推動信息互通共享,加強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會商,對普遍性存在的問題進行研討并形成共識等,實現雙贏多贏共贏。 平臺運行以來已召開三場專題研討會,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統一適用、“簡案快辦”機制的完善以及刑事案件涉案財物的合理處置等方面形成共識。 2023年4月26日召開的第一次研討會,就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存在的問題在堅持證據裁判原則、保障認罪認罰自愿性、提升量刑建議精準度等方面達成一致意見,為福州市公檢法機關辦案提供了操作指南。 2023年8月3日召開的第二次專題研討會,就48小時刑事速裁試點工作存在的問題在完善辦案協同機制、統一規范辦案指引、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等方面制定了明確的工作計劃,推進輕刑案件實現高質量辦理。 而在今年11月21日召開的第三次研討會上,福州市公安局介紹了48小時刑事速裁工作開展情況,與會人員就實踐中遇到的問題進行了交流研討。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李良航表示,將繼續推動“應辦盡辦+應裁盡裁”辦案模式的拓展延伸、“執法指引+證據標準”標準指引的統一適用、“線下+線上”保障機制的健全完善。 福州市檢察院提出關于醉駕案件從重情形的認定相關問題,與會人員互相交換意見。福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陳喆表示,公檢法機關在執法辦案理念上要一致,在法律適用標準上要統一,在案件量刑幅度上要均衡,爭取達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福州中院就如何認定“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的相關意見作了交流分享。與會人員就“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具有私有性、緊密性、相當性原則達成一致意見。福州中院副院長陳平表示,對于刑事案件涉案財物的處置工作,公安機關要強化對涉案財物的查證和固定,檢察機關要注重對涉案財物的認定和審查,法院要做好對涉案財物的審理和執行,確保涉案財物得到合理處置以及后續執行工作有序開展。 福州中院、檢察院、公安局將繼續充分發揮這個協作平臺的作用,加強交流,凝聚共識,匯聚合力,共同推動公檢法在刑事司法辦案中實現“1+1+1>3”的效果,切實維護公平正義。 (本報記者 林珊 通訊員 鄭培煬 鄭瑋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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