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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2月24日訊 夫妻產生矛盾,動手解決不了問題,傷害他人,伴隨而來的是法律的制裁。近日,經仙游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林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2023年5月某天,林某在家中喝酒,因懷疑妻子在與出軌對象聯系,雙方發生激烈爭吵,并爆發肢體沖突。在爭執過程中,林某用腳踢傷黃某的眼部,致其右眼受傷。經鑒定,黃某的人體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仙游縣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林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并致輕傷一級,其行為涉嫌故意傷害罪。據此,該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檢察官提醒: 家庭暴力不是簡單的“家務事”,而是違法甚至犯罪的行為。對家暴堅決說“不”,反家暴是國家、社會和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 (陳靜 陳琦 林美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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