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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視頻“傷人”被判道歉且賠償 福州鼓樓法院審結一起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 本報訊 在“人人都有麥克風”的互聯網時代,一條短視頻可能引發病毒式傳播,一句言論也可能導致他人社會評價“斷崖式下跌”。近日,福州鼓樓法院審結一起因短視頻傳播引發的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件。 2022年3月起,李某通過其名下多個短視頻賬號發布多條短視頻,直指陳某、陳某為法定代表人的甲醫院及乙醫院存在“騙保”“勾結”“偽造病歷”等行為,相關視頻迅速引發網友關注、評論和轉發。陳某稱,視頻內容純屬捏造,導致其個人名譽受損、甲醫院就診量下降、乙醫院商譽遭受重創。在多次要求李某刪除視頻未果后,陳某、甲醫院、乙醫院共同將李某及短視頻平臺運營者丙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權、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經濟損失。 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在短視頻平臺發布包含“騙保”等不實內容的視頻,主觀上存在明顯過錯。從網絡傳播特點看,這些視頻極易引發公眾對陳某、甲醫院和乙醫院的猜測和誤解,降低他們的社會評價,產生負面影響。且目前沒有證據證明李某發布的內容屬實,因此李某的損害行為與陳某、甲醫院和乙醫院名譽受損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其行為已構成侵權。關于丙某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應當及時將該通知轉送相關網絡用戶,并根據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和服務類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丙某公司系網絡服務提供者,案涉視頻由李某發布,短視頻平臺已采取刪除視頻等相應必要措施避免損失擴大,故丙某公司無須承擔責任。 最終,鼓樓法院判決李某公開道歉,并向陳某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向甲醫院和乙醫院支付經濟損失共計16000元。 (記者 王思琦 通訊員 暢佳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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