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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前段時間,我老家的鄰居在修建圍墻,但修好后的圍墻過高,影響我家的采光。我找鄰居反映采光問題,其表示,修建圍墻是個人自由,不應受到干涉。請問,我應該如何維權? 【解答】 陳偉(龍巖市新羅區檢察院檢察官):劉女士,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條“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及第二百九十三條“建造建筑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不得妨礙相鄰建筑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之規定,對自家進行裝修改造時,應當考慮相鄰人通風、采光和通行等便利,以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為限。如果您的鄰居修建圍墻的行為確實影響了您家的采光,您可以結合相關法律法規與鄰居協商,要求其停止影響住宅采光的行為。您也可以向當地的村委會或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若協商無果或鄰居拒絕調解,您可以收集住宅采光被影響的照片,以及與鄰居協商溝通的記錄等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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