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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莆田市涵江區江口鎮一廠房著火,所幸撲救及時,未造成較大財產損失。過火面積約90平方米,造成部分建筑結構及機械設備受損。 經現場勘查,起火原因是施工人員楊某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情況下,進行屋面電焊作業,飛濺的高溫焊渣引燃周邊可燃物。依據《消防法》規定,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公安機關依法對無證電焊、違規施工引發火災的楊某處以行政拘留3日,并責令涉事企業限期整改,嚴格落實施工動火審批監管制度。 消防部門指出,電焊、切割等屬于特種作業,具有高溫、熾熱、易燃、飛濺的特點,若是操作不慎,防范措施不到位,易引發火災、爆炸等事故。相關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持證上崗作業。近年來,違規動火作業導致的火災事故頻發。據悉,當前全國正在開展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和建筑保溫材料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重點查處無證操作、違規施工等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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