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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電視劇《棋士》正在熱播,該劇講述一個普通的圍棋老師崔業因一場意外卷入罪案,逐步走向犯罪,被身為警察的哥哥崔偉窮追不舍,兄弟二人黑白殊途的故事。該劇以圍棋為隱喻,將犯罪與棋局博弈融合。劇中主人公崔業原本遵紀守法,為何從受害人一步步轉變為犯罪人?這背后暗藏的是底層生存困境對法律底線的考驗。 除了劇情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該劇還涉及不少法律知識。對此,記者邀請福建元景律師事務所律師盧金妹一同走進《棋士》,解讀背后的法律知識。 劇情一: 圍棋老師崔業在信用社取錢時遇到劫匪,并被劫持。在緊張的對峙中,劫匪老大欲將崔業作人質殺害。為了保命,崔業提出可以協助他們逃脫。隨后,崔業利用圍棋策略進行分析,成功協助劫匪逃跑。 問題:崔業的行為屬于什么性質?要承擔怎樣的法律后果? 律師解答 盧金妹律師:如果不考慮前因(被劫匪劫持),崔業的行為構成窩藏、包庇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但在劇中,崔業被劫持,劫匪老大欲將崔業作人質殺害 ,此時崔業為自保,提出可以協助劫匪逃跑,以避免馬上面臨的性命之憂,其行為可以看作是被脅迫犯罪,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甚至,當崔業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其為保命而協助劫匪逃跑的行為也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被認定為是緊急避險而不負刑事責任。 劇情二: 崔業和劫匪駕車逃竄,劫匪卻在分錢之際爆發內訌。崔業瞅準時機,猛然奪過方向盤,車輛失控翻滾。劫匪之一金夏生被甩出車外,崔業也艱難爬出。后車輛發生爆炸,崔業趁機將裝滿“錢”的袋子帶回學校藏匿。 問題①:崔業需要對其奪車的行為承擔責任嗎? 律師解答 盧金妹律師:根據劇情,崔業不需要對其奪車殺匪的行為承擔任何責任。崔業奪車,奪的是劫匪駕駛的,正在行使中的車輛。劫匪的目的是逃離警方追捕,崔業是劫匪的人質,雖然他出謀劃策幫助劫匪逃離犯罪現場,但他的生命安全并無保障,無法保證劫匪會讓其毫發無損地回家。在此情形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之規定,崔業可以采取無限防衛權,其以任何方式保護自身的生命安全都是法律允許的。 如果脫離劇情,搶奪方向盤的行為因直接威脅公共安全,司法機關通常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并視情節從重處罰;同時,即使未造成嚴重后果,該行為的量刑起點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且一般不得適用緩刑。 問題②:崔業將劫匪搶來的錢帶回學校藏匿,涉及什么法律責任? 律師解答 盧金妹律師:崔業作為人質,他是明白車上劫匪攜帶的錢的贓款屬性。如果他在人身安全后第一時間向警方報警,并上繳贓款,他將成為模范好市民,作為機智勇敢斗歹徒的英雄,受到嘉獎。 但崔業將贓款帶回學校藏匿,就涉嫌盜竊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在劇中,崔業明知是贓款而將其藏匿,與盜竊罪的構成要件吻合:主觀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客觀上實施了秘密竊取的行為(車輛爆炸后,劫匪客觀上的不知或不能反抗崔業帶走贓款的行為,而贓款的真正所有人亦不知情),且該筆贓款明顯是數額巨大,據此,崔業可能因盜竊罪獲刑罰。 劇情三: 劫匪綁架信用社柜員秦曉銘以獲取運鈔車時間信息。一段時間后,崔業萌生釋放秦曉銘的念頭,但遭到金夏生堅決反對,二人因此爭執起來,嚇得秦曉銘連忙坦白其洗錢的罪行,并提出以10萬元酬金換取自由。 律師解答 盧金妹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為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提供資金賬戶的;(二)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三)通過轉賬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的;(四)跨境轉移資產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洗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洗錢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的“情節嚴重”:(一)多次實施洗錢行為的;(二)拒不配合財物追繳,致使贓款贓物無法追繳的;(三)造成損失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四)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二次以上實施洗錢犯罪行為,依法應予刑事處理而未經處理的,洗錢數額累計計算。 劇中,秦曉銘多次洗錢,且金額在千萬元上以上,屬于情節嚴重,需要承擔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被判處罰金。 問題②:秦曉銘想要用洗來的錢作酬金換取自由,是否合法? 律師解答 盧金妹律師:秦曉銘用洗來的錢作酬金換取自由,也是不合法的。洗錢資金本質上是犯罪所得,其來源不合法。任何以非法資金作為交易對價的行為,無論形式如何,都無法改變其非法性質。秦曉銘洗來的錢,是“非法獲利”,是贓款,應當收繳國庫。 劇情四: 金夏生在和秦曉銘爭奪洗錢賬本的過程中,不小心將其推倒,導致秦曉銘腦部撞擊石頭,當場死亡。 問題:金夏生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需要承擔什么法律后果? 律師解答 盧金妹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金夏生造成秦曉銘死亡的行為屬于“過失致人死亡”,具體到劇情中,金夏生由于疏忽大意(失手)導致秦曉銘死亡,雖然金夏生沒有殺人的故意,但因他的過失造成了嚴重后果,也應當依法承擔責任。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劇中,金夏生是在爭奪洗錢賬本過程中失手致人死亡,該行為本身不具合法性,不能被認定為“情節較輕”。 劇情五: 崔業發現秦曉銘被金夏生失手殺害后,制定了一個“李代桃僵”的計劃。崔業借秦曉銘家電話查詢前往廣西南寧的車票詳情,并暗中調整拖鞋尺寸,通過在鞋底加墊物品等來模仿秦曉銘的體態特征。同時,崔業在火車站用秦曉銘的身份證買了去昆明的車票,把被殺的秦曉銘偽造成畏罪潛逃的現象。 問題①:崔業“李代桃僵”的行為觸犯哪些法律? 律師解答 盧金妹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劇中,崔業盜用身份證件,其目的是為了誤導警方,制造秦曉銘畏罪潛逃的假象,從而達到幫助金夏生逃避法律責任的目的,因此其行為同時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之一盜用身份證件罪,以及第三百一十條窩藏、包庇罪的相關規定。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也就是應以窩藏、包庇罪定罪處罰。 問題②:金夏生縱火焚燒秦曉銘的住所,意圖抹去所有痕跡,需承擔什么法律后果? 律師解答 盧金妹律師:金夏生縱火焚燒秦曉銘的住所,涉嫌放火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放火罪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劇中,金夏生故意縱火焚燒秦曉銘住所,意圖掩蓋其過失致人死亡的罪行,具有放火的主觀故意,屬于情節嚴重。同時,其行為導致秦曉銘住所被焚毀,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符合放火罪的客觀構成要件。若火勢未得到有效控制,可能殃及無辜,進一步加重其刑事責任。 由于金夏生此前因過失致秦曉銘死亡,已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縱火行為與過失致人死亡罪可能數罪并罰,最終量刑將綜合考量。 劇情六: 劇中,企業家王紅羽口頭答應贊助崔業辦圍棋大師班,前提是崔業要在與其商業對手的對弈中贏棋。然而,崔業贏棋后,王紅羽卻出爾反爾,只字不提開辦大師班的事情。 問題①:王紅羽的口頭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律師解答 盧金妹律師:王紅羽的口頭約定具有法律效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因此,口頭約定原則上具有法律效力,只要符合以下條件:當事人具備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無欺詐、脅迫等情形);內容合法,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公序良俗。盡管口頭約定有效,但在實踐中仍存在舉證困難、內容模糊等風險。 劇中,王紅羽提出“崔業贏棋則贊助大師班”,構成附條件的要約,崔業以實際贏棋行為履行了承諾,且二人意思表示真實,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約定內容合法。因此,即使兩人之間未簽訂書面合同,但在法律上已形成附條件的合同關系。然而,崔業吃王紅羽的虧就在于舉證困難。也提醒群眾涉及財產、人身權益或復雜事項時,優先選擇書面形式,避免糾紛難以解決。 問題②:約定合同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律師解答 盧金妹律師:合同是權利義務的“法律說明書”,核心在于“明確+合法+可執行”。具體來說應注意以下問題: 1.合同主體的審查。確認主體資格,特殊行業有資質要求,企業需查驗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避免與無資質主體簽約。 2.合同條款的明確性。核心條款必須清晰,包括且不限于合同標的、數量與質量、價款與支付方式、履行期限與地點、違約責任等。 3.合法性審查。合同應注意內容合法和形式合法,合同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重大合同(如買賣、租賃)需書面簽訂,避免口頭協議;電子合同需符合《電子簽名法》要求,確保簽名有效。 4.合同風險防范。風險防范條款是合同中用于應對潛在風險、保障雙方權益的重要部分,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條款、合同解除與終止條件、保密與知識產權、爭議解決條款。 5.格式條款的特別注意事項?!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條至四百九十八條規定了關于格式條款中提供方的提示義務、條款無效情形及解釋規則。 普法后記: 人生如棋,落子無悔。崔業走向墮落的故事,恰似一面鏡子,映照出普通人面對生活困境時的掙扎與迷茫。那么,當法律與命運博弈時,我們在人生的棋局中應如何落子?只有以法為盤,以律為棋,看清局勢,守住底線,不逾越法律的“棋盤邊界”,才能在黑白縱橫的人生棋局中走出精彩棋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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