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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閩清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因無證駕駛二輪摩托車引發的交通事故賠償糾紛,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2024年12月8日,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劉某駕駛二輪摩托車,在閩清縣某交叉路口碰撞正在人行橫道上行走的蘇某,造成蘇某受傷。該起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劉某負事故全部責任,蘇某無責任。事故發生后,蘇某被送醫并診斷為多處肋骨骨折,雙方因賠償問題引發糾紛,于是蘇某將劉某訴至閩清法院。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后,蘇某申請了傷情鑒定。 閩清法院的承辦法官深知簡單的判決或許能結案,卻難以真正化解雙方矛盾。為促進糾紛實質性解決,承辦法官決定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解。通過采取背對背溝通方式,承辦法官分別了解劉某經濟狀況、履行能力及蘇某的調解意愿,并向雙方釋明可能存在的鑒定風險、訴訟風險、后續執行風險,結合審判實踐中可能獲取的各項賠償計算,為雙方制定合理的可供執行的調解方案。 最終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除已墊付金額外,劉某再向蘇某支付2.5萬元賠償款。達成協議后,劉某當場履行了賠償義務,蘇某也撤回鑒定申請。至此,這場因交通事故引發的糾紛,在法官的調解下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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