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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7月18日,上杭縣人民法院村居法官聯合鎮村干部以六尺巷典故為引,化解一起相鄰用地糾紛案。 李某與張某因相鄰用地問題爭執多年,雙方多次發生言語沖突。上杭法院才溪法庭受理案件后,迅速啟動“法庭+鎮村”協同調解機制,村居法官聯合鎮包村干部、村委會負責人組成調解專班,通過“背對背”摸底、“面對面”溝通,精準抓住矛盾焦點,為化解糾紛奠定基礎。 為早日化解雙方糾紛,村居法官決定實地調解。7月18日,村居法官與鎮村干部頂著高溫酷暑組織協商,村居法官一邊拿著卷尺勘驗丈量,一邊安撫當事人激動情緒,分析訴訟風險,普及相鄰權相關法律。 僵持之際,村居法官巧用“千里家書只為墻,讓他三尺又何妨”的六尺巷典故,引導雙方換位思考,并結合民法典相鄰關系條款,提出“在爭議土地各自退讓、保留75公分的同時,再次明確張某住宅周邊用地‘四至’范圍”的折中方案。最終,李某與張某在鎮村干部等的見證下當場簽訂調解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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